法律问答

您好,我买车签了合同书交了预付款车也没提,订金想要了,商家假如提起诉讼我可以创立吗?

2019-12-09 08:07: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您与商家之间形成了买卖合同关系,依法受法律保护。
    2、依据《合同法》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商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约定的车辆。现商家无法交付约定的车辆,则构成违约。
    3、依据《合同法》规定,因对方违约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可以解除合同。因此,您可以向商家提出解除合同。
    4、根据《合同法》第11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因此,您与商家签订购车合同,交付定金,卖方现在不能按照约定交车,您可以请求双倍返还定金。
  • 在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及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除法律或事实上不能履行、强制履行费用过高等情形外,对方仍可要求继续履行。本案中对方作为房屋出售方,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交付相关证件材料并按时交付房屋的义务,很明显,此义务为非金钱义务,你选择要求对方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此举符合法律规定,在对方存在继续履行的条件时,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也可以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或者支付违约金。
  • 贷款必须要满足其条件才可以进行贷款。
    贷款办理条件:
    1、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65周岁的中国公民;
    2、有正当且有稳定经济收入的良好职业,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
    4、贷款用途明确,符合国家规定,且可提供相关证明;
    5、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因此如果满足了相关的办理条件,应当干依法签订相关的借贷合同,从而完成金融借贷,没有签订合同的情况下一般难以确定金融借贷法律关系的成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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