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为医院发生了医疗纠纷,所以要提交精神赔偿金的话必须要核定馀额吗

2019-12-09 08:06: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中,一方(或多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或多方)当事人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时存在过失,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但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对所争议事实认识不同、相互争执、各执己见的情形。定义需满足四个要件:

    1、特定在医疗服务领域;

    2、事人都是合法民事主体;

    3、议事实是过失行为;

    4、错责任处于待定状态。
  • 医疗过错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在一般情形下是“过错”归责原则。如果医疗机构有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等情形的,归责原则为“推定过错”原则。《侵权责任法》专门在第七章用了十一条规定了医疗损害责任。其中,第五十四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该条款明确了医疗损害责任是过错责任,如果医疗行为没有过错,医疗机构不需承担赔偿责任。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  
    (1)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  
    (2)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  
    (3)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因此可以看出,我国法律室友明文规定精神抚慰金的,因此可以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助长精神抚慰金的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