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第三方平台贷款的电子合同沒有签字,在法律法规上合理吗

2019-12-09 00:54: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打印手写体也是打印,不能代替签名。如无其他情况,该合同尚未成立,更谈不上生效或者是否有效。
    如果已经实际履行,依法可视为合同成立。我国法律规定,合同经过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生效,双方签字时间不一致的,以最后签字的一方的签字时间作为合同生效时间
  • 电子合同具备法律效力需要满足下面几个条件:


    1、必须通过第三方签署平台来签订电子合同,才能保证签订电子合同过程的公正性和结果的有效性。
    我国商务部《电子合同在线订立流程规范》中指出:“通过第三方(电子合同服务提供商)的电子合同订立系统中订立电子合同,才能保证其过程的公正性和结果的有效性。”

    2、必须使用合法CA提供的数字证书(可靠电子签名)来签署电子合同,这样才能保证签署方的身份的真实性、内容的完整性和数字签署的合法性。
    我国《电子签名法》第十四条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六条规定:“电子签名需要第三方认证的,由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提供认证服务。” 这里所指的“可靠电子签名”就是采用合法CA签发的数字证书签署产生的数字签名。

    3、可靠电子签署技术的基本条件是,用于签署电子合同的证书必须由Adobe信任的证书颁发机构颁发,保证签署的PDF文件在Adobe阅读器中显示“签署可信”,自动由Adobe阅读器验证合同的有效性,全球通用。
  • 没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可以要求赔偿,但是必须先到有权的行政主管机关去申请裁决,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58次会议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应否受理问题的批复》并正式作出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补偿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可以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6条的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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