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作一年沒有合同书而致死如何赔付呢

2019-12-08 20:01: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不属于劳动报酬的范围,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关于仲裁时效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双倍工资,劳动者在一年内对此未提出权利主张的,按超过仲裁时效处理,不予保护。
    计算方法为从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常为提起劳动仲裁之日)起往前倒算一年,按月计算,超过一年的双倍工资不予支持。
  • 根据工伤管理条例,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因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受伤的,按工伤处理,因此,如果根据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中认定劳动者是受害者或不承担主要责任,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在事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鉴定,由劳动部门来出这笔钱,如果劳动者的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则由单位来支付赔偿金,如伤葬费、抚恤金等。同时可以要求车祸的责任人进行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