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9条第1款: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律师解读
大家都知道,婚前取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但对于婚前一方通过按揭购买,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房屋,不能机械地以取得房产证的时间来确定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因为买房屋的钱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并且已经向开发商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在婚前就取得了购房
合同确认给购房者的全部债权,婚后获得房产证只是财产权利的自然转化。
因此,只要
房屋买卖行为发生在婚前,并且
买卖合同已经实际履行,房屋登记在买房人个人名下,就应当以婚前个人财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