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犯罪嫌疑人可以以两项罪名申请保释吗?

刑事辩护
2019-12-08 09:16:0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取保候审的申请主体,对于取保候审的申请主体即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资格问题,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明文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这是一项授权性规定,也是一项排他性规定,这一规定即将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资格授予给了已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辩护人。“法定代理人”就是指依法代理被代理人从事某种行为的人。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近亲属”则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 我国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  
    (1)自行辩护的权利;  
    (2)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的权利;  
    (3)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获得免费法律援助的权利;  
    (4)对司法人员侵犯自己权利的行为提出申诉、控告的权利;  
    (5)对审理自己案件的司法人员要求回避的权利;  
    (6)对判决提出上诉、申诉的权利;  
    (7)不受非法拘留、逮捕和超期羁押的权利,等等。  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可以聘请律师吗、受委托的律师可以做什么?  
    (1)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2)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3)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察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的情况。  
    (4)犯罪嫌疑人受到刑讯逼供、超期羁押等,受委托律师可以代为申诉、控告。
  • 对孕妇犯罪具体情形的规定,孕妇犯罪后的刑罚量刑有一定的特殊保护,但不意味着孕妇犯罪可以免除刑罚。法律上对于孕妇的处罚按照如下规定:
    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采取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可以监视居住。

    可以对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予以监视居住。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 取保候审的条件是涉嫌犯罪,可能判处拘役管制及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或者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适用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象你这种情况可能已涉嫌犯罪.
    取保候审不记入档案,因为他不是对是否犯罪作出的处理,只是一种强制措施.
    是否构成应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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