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屋贷款法庭做出了裁决,我个人要求拍卖。过程是什么

拍卖
2019-12-07 15:09: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收到评估报告之后,拍卖单位要先拟定拍卖公告(5个工作日),经法院审核通过后(5个工作日),在进行公告(2个工作日)。
    拍卖公告的时间为:
    1、拍卖动产应当在拍卖15日前公告,流拍后再行司法拍卖时应当在拍卖7日前公告。
    2、拍卖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应当在拍卖30日前公告,流拍后再次司法拍卖应当在拍卖15日前公告。
    3、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应当在拍卖20日前公告。
    综上,在拍卖公告正式公告之前的准备工作,最长耗时约12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拍卖标的,确定公告时间,所以正常情况下,是有一个公告期的,但未硬性规定是2个月。
  • 办理贷款需要以下基本条件:   
    1、有合法的身份;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4、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5、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贷款应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件;   
    2、借款人偿还能力证明材料;   
    3、合法有效的购(建造、大修)房合同、协议或(和)其他批准文件;   
    4、首付款证明材料;   
    5、贷款担保材料;   
    6、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办理流程:   
    1、建行住房贷款咨询:通过网点、电话或网站了解个人住房贷款对象、贷款条件、贷款额度、期限、利率、还款方式、贷款程序等情况;   
    2、建行住房贷款申请:提交建行规定的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材料;   
    3、签订合同:客户的申请获得批准后,与建行签订住房贷款合同;   
    4、建行住房贷款发放:建行在条件具备时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5、客户还款:客户按约定按时还款;   
    6、贷款结清。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
    第二十条 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