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中学生在学校打扫卫生的时候能摆脱和同学的打架,并且在警察局有犯罪记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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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二)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三)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四)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五)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有其他过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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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在学校内打架,学校和打人者都要根据自己的责任进行赔偿,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等。
学校责任:根据我国司法实践,如果学校不能举证证明自己尽到了安全管理义务,就应该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具体责任比例应当根据案情确定;
打人者责任:学校学生没有经济来源,所以
侵权责任赔偿应当尤其监护人履行。
相互斗殴的情况下,被打者也会承担部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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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底不会消除,会伴随着个人一辈子。但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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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