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这家商店的租期是三年,租金已经付了一年,租金已经付了一年,其余的都想收回租金。房东不同意。我想终止合同,这构成了违约。但是,在合同中,房东必须支付5000元作为违约金。如果他不同意退出呢?

2019-12-06 09:11:0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可见,6个月以上的定期租赁为要式
    不定期租赁为非要式
  • 这要看租房合同中对此是否有约定。如果有约定按约定办,大多情况下应该是约定为如果承租人请求提前解租,应该事先通知出租人,以便出租人寻找新的承租人,在出租人没有找到新的承租人之前的这段空房时间,由承租人补偿租金。
    压了一个月房租,应该理解为预付租金,不是违约金,也不是定金,出租人不能扣押。但可以双方协商视为对空房时间的补偿。
  • 租房合同违约的处理办法:
    1.常见的问题之一是,合同未到期,房客提出退房。房东可以同意退房、但同时有权按合同约定收取违约金(合同上假如对此有约定的话)。注意是有权,房东可以放弃权利,但是也可以行使权力。
    2.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赔偿其房屋闲置期间的租金等实际损失。因出租人违约导致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赔偿其另行寻找替代房屋周转期间所受损失。
    损失具体数额不能确定的,可以推定为租赁房屋闲置期间或寻找替代房屋周转期间的租金损失,但长一般不得超过六个月。
  • 如果已与房东有租房合同,承租人的拆迁补偿,租客应在规定的期限完成搬迁,但要保留相关的证据,以便搬出之后同拆迁人及房东协商相关的补偿事宜。
    二、 如果确实因为承租的房屋拆迁导致房屋不能正常租赁使用的,出租人应当对承租人的装修进行一定数额的补偿,或者直接要求拆迁人支付搬家补助费等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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