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已经在一起七年了,结婚三年了,婚后还贷款买房。我们已经还清了一年半的贷款。所有的钱都是从对方的账户上支付的。现在他说房子和我无关,因为他开的商店是他的,他买的房子是他的。目前,我们都想离婚。我应该如何为我的利益而战?在房子里存钱真的不关我的事吗?

离婚
2019-12-06 08:21:4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协议离婚是比较简便而且容易处理的办法,建议优先考虑;如果确有必要,感情确实破裂,那么走诉讼途径是下一步办法,您可以将具体情况和安排意愿告诉我,为你逐步解答,如果你觉得必要,建议去聘请律师为您代理,因为这个问题处理方式比较复杂,而且对后期的影响、风险都比较大,有律师的话,能够让你更好、更高效地保障你的权利,毕竟你的权益更需要保障。希望能够帮到你。
  • 首先,你丈夫的行为在我国婚姻法中有相关规定,在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四种情形下,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离婚时,您可以向法院请求损害赔偿。
    其次,一般情况下,婚前个人购买的房产应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应归购房者个人所有,但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还款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你丈夫应该给你相应的经济补偿。
  • 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死亡。
    (1)如果继承人是在婚前取得的被继承人房产,则房屋拆迁时,继承人的配偶无权分得房屋拆迁款。
    (2)如果继承人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被继承人房产,则房屋拆迁时,继承人的配偶有权分得房屋拆迁款。
  • 法官在处理夫妻名下的存款时。一般以余额为准,对你请求法院调查对方银行存款的申请,一般也只查余额,除非明确申请法院调取对方银行账户交易明细。如果从明细中可以清楚地证明对方有明显转移资金的情况,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夫妻共同存款的数额,而不仅仅拘泥于账户余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