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下,故意伤害罪犯人若被判拘留或坐牢的话能由家属代服刑吗?

刑事辩护
2018-09-03 13:15: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故意伤害案,一般以伤害结果作为处理(定罪量刑)的依据。是否承担刑事责任,分以下两种情况:
      
    1、如果致人轻微伤,尚未构成犯罪的,给予治安拘留后,就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更不会给予刑事处罚);
      
    2、如果致人轻伤以上(含轻伤),构成犯罪的,应依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其中,轻伤害案,属于自诉案件,当事人可以和解,受害人可以放弃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当然,公安机关可以采取包括刑事拘留在内的刑事强制措施。不管什么情况,行为人均应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就同一个案件,判决以前给予刑事拘留或者行政拘留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按照刑法规定,致人轻伤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案件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如果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应当将案件交检察院,由检察院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检察院决定提起公诉后由法院判决。
    轻伤属于伤情鉴定,其作用是判断你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至于赔偿数额,要看伤害程度,可以去司法鉴定机构做个鉴定,看对方是否构成伤残,构成伤残的按照伤残等级计算赔偿。
    你可以要求对方去做个司法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计算赔偿额。无论你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这个赔偿你都需要承担(根据过错程度承担全部或部分赔偿责任)。
  • 非法拘禁罪致人轻伤,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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