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他们俩在不同的地方工作。我只能凭身份证申请离婚吗?

离婚
2019-12-05 23:07: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携带离婚调解书、身份证到做出离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或者不履行人所在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人民法院审查申请强制执行文件材料,决定是否立案;
      
    3、申请强制执行立案,申请人向人民法院交纳执行费用;
      
    4、人民法院进入执行程序。通知被执行人按照调解书履行(必要时可以采取扣押、查封、冻结、拍卖被执行人的财、物)。
      
    5、人民法院执行中止或终结。查明被执行人确实无力承担履行能力的,可以作出执行中止的决定;被执行人履行执行标的的,执行终结。
      
    6、人民法院通知申请人。
  • 夫妻双方打算离婚的,如果双方不在结婚登记地居住,那么有如下几种情况:  
    1、一方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且不愿回登记地办理离婚手续的,另一方只能到该地区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2、双方都在外地且同是一个城市的,可在该城市法院由一方提出离婚请求,由法院调解离婚或判决离婚。  
    3、一方在外地但居住未满一年的,另一方可在其原居住地或婚姻登记地起诉到法院要求判决离婚。  如果双方自愿,可以办理离婚登记。可以先补领男方的结婚证再办离婚,也可以直接持女方的结婚证(男方需书面声明不需补领结婚证)来办理离婚登记。一般离婚手续的规定大概就是这样了。  
    一、办理离婚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内地居民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常住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须盖有公安部门的公章。请将身份证、户口簿复印在两张A4纸上。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与结婚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必须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2、香港和澳门居民应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本人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出国人员、华侨应提交:本人的有效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5、外国人应提交: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6、本人结婚证。(双方当事人须提交结婚证,原结婚证丢失或损毁的须先补领结婚证。)  
    7、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当事人必须在登记员面前签署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①应写明双方现有房产及其他不动产的名称和详细地址,离婚后所有权归谁所有;动产部分如何分割、债权债务如何处理,如何帮助生活困难的一方等;  ②有子女的,应写明子女姓名、性别、年龄以及离婚后子女由何方直接抚养,未直接抚养的一方应付抚养费的数额、支付时间、方式及如何探视子女等。)  
    8、照片。双方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两张相同,建议使用背景为红色或蓝色的彩照)。  特别说明:离婚双方对财产处理及子女安排应谨慎考虑、妥善安排,离婚后需要更改和补充协议的,不在本处办理。  
    二、离婚条件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的,可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登记手续。  
    三、离婚登记程序  男女双方备齐证件、证明材料后,必须共同前去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申请人提交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初审-→申请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登记员受理、审查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申请书、协议书-→登记、发证。
  • 同居关系构成事实婚姻的,可以离婚。同居关系不构成事实婚姻的,根本没有离婚的说法,
    事实婚姻是相对于法定婚姻而言的,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虽未办理,但符合结婚登记的实质条件,并且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同居关系指的就是我们常说的“非婚同居”,即男女双方既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对外也不以夫妻相称,只是共同生活在一起。除了事实婚姻之外,其它未办理结婚登记的而同居的单身男女关系均为同居关系。
    依据及相关司法解释,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在此以后,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均按同居关系处理。
    事实婚姻的处理办法:如果男女双方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的,法院应按事实婚姻处理,对于感情确已破裂双方同意离婚的,应当判决离婚,反之,则判决不予离婚。
    如果男女双方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的,法院通常告知双方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的,按关系处理。
    同居关系的处理办法:如果同居关系的当事人起诉到法院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是不予受理的,通常这种情况是靠当事人自行协议的办法予以解决。但是有例外,即属于《婚姻法》规定的“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需要提醒的是:无论是“有配偶与他人同居”还是普通的非婚同居的,当事人因同居期间或纠纷提起的诉讼,法院都应当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