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了,把套房分开了。他的转移是恶意转移吗?

离婚
2019-12-05 19:17: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婚后取得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所负债务为共同债务
    2,离婚时可就所得房产协商或者通过诉讼方式进行分割
    3,取得房产一方需对对方出资及增值部分进行补偿,剩余未偿还债务部分属于取得房产一方个人债务。《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离婚协议是基于婚姻关系的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对夫妻共同财产权利的处分。因此,离婚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具有法律上的拘束力,当事人因履行协议发生纠纷的,适用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和相关规定。而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只有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方具有强制执行力。所以,离婚协议的性质决定了它并不具备强制执行力。实践中,很多地方包括一些大中城市的房管部门即以此为据,对仅凭离婚协议的一方当事人单独办理房屋过户不予受理。  离婚协议可以反悔吗  根据《婚姻法》解释
    (二)第9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因此,离婚协议可以反悔,但要在离婚后一年内向法院提出,但同时要符合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方能依法得到法院的支持。
  • 那么夫妻生活中遇见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况该怎么办呢?下面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在夫妻日常生活中,应该知晓对方掌握的共有财产的情况,如共同财产的数额、存折账号、保存有关共有财产的凭证等。而且,对于财产的变动情况应该适时关注,掌握具体的凭证。当然最稳妥的办法是,一旦出现离婚苗头,应及时到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冻结财产,由法院来“监管”共有财产。  
    (二)虽然新《婚姻法》明确的规定“因一方重婚或即使不以夫妻名义但形成婚外同居关系,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一方隐匿、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的规定予以制裁。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夫妻共同财产,或一方伪造债务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要实现法律的规定却存在着很大的困难。因为无过错方往往由于自己的疏忽大意,对于对方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找不到确凿的证据,致使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成为受害者获得赔偿的最大障碍。所以在日常生活中,当事人应当掌握夫妻共同财产的状况,警惕发生在身边侵害自己权益的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