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方为甲方,早方被人群殴,乙方有多人拿东西打致甲方住院,甲方身上的钱五千多也被乙方人抢了。乙方把甲方关在大厅打的。这期间没人看见,但甲方有三个人拿砖块,拐杖猛打1个60多岁老头有视频。现在是甲方为轻微伤,乙方有一人为轻伤二级。这期间没人证明乙方伤不是甲方所为。我方因怎样辩护

2019-12-05 19:00:4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刑法》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关于辩护,不能担任辩护人的范围:
      
    1、正在被执行刑罚的人(主刑、附加刑、宣告缓刑);
      
    2、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3、无行灰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4、公、检、法及国家机关安全、监狱的现职工作人员;
      
    5、本法院的人民陪审员;
      
    6、与案件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
      
    7、外国人或无国籍人;
      
    (4)-
    (7)项除非是被告人的近亲属、监护人,且不属于
    (1)-
    (3)项情形的,否则不宜担任辩护人。
  • 殴打他人是一种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如果其情节和后果尚不够刑事处罚,属于一般侵犯人身权利的违法行为,应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2条第1项“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规定,给予处罚并应责令赔偿损失和医疗费。
      如果殴打他人造成被害人轻伤以上伤害,则应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如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 故意伤人致轻伤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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