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3年年末购房,交了订金,2014年,今年初一次性支付并交清,签合同,2016年5月验收房屋,拿锁匙,2019年到如今拿不上房本

2019-12-05 16:16: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
    《担保法》第 89 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务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这种情况下定金很难退还,不过依旧可以尝试一下诉讼
  • 签订涉外合同注意事项:
    1、首先要做好市场调查和了解对方的资信情况,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了解,搜集多种必要的信息资料,这是签订涉外经济合同的基础和前提;
    2、订立涉外经济合同必须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3、涉外经济合同的条款必须齐备,文字表达必须准确;
    4、要注意订好担保条款;
    5、对于仲裁条款应明确地加以规定。
  • 签订购房合同是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签订的,但是需要提交以下证件:
    第一,委托人的身份证证明,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第二,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第三,授权委托书中注明委托的事由,以及委托的权限范围。特别授权是指代理人可对涉及你的重大权益的事项作主,而一般授权则需要你自己作出表态。
    一般地讲,委托人只授予代理人一般授权,但若对代理人信任或者委托人不在当地,可给代理人特别授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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