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们好,我骑电动车在路上的时候,看到前面的电动车在打电话骑得不太稳,因为骑的速度快所以急刹了,没有碰到前面人但是后面的带着孩子摔倒了,我看着孩子摔得头破了,所以问他们需要去医院看一下吗,他们说不用,让我走了。我就走了,请问我这算逃逸吗,会追究责任吗?

2019-12-05 13:06:50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情形: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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