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
同居的孩子十岁以上是否有决定权跟父母一方生活?十岁以上孩子可以决定。我国
婚姻法规定在非法同居中所生孩子已经十岁,对于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非婚生子女,应当考虑其本人的意见《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
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依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 20%至30%的比例给付。
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按月支付,当然,有条件的话,也可主张一次性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