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离婚。我在哪里可以写离婚材料?谢谢你

离婚
2019-12-04 15:21: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 到民政局办理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及户口簿、结婚证、2寸照片、离婚协议书等。
    1、办理离婚手续需要的材料:
    (1)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及户口薄;
    (2)双方的结婚证;
    (3)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4)离婚协议书。
    2、离婚登记程序:
    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
    3、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
    (1)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当事人持有结婚证;
    (5)当事人各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6)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 需要准备起诉书一式两份、结婚证的原件、身份证及复印件,以及诉讼费用,去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院经过审理后,依据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同时,一般情况下婚前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法律的规定,只有过错方有上述法定情节,无过错方提起赔偿请求,法院才可能会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