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我在出市场大门的时候,我是刚刚起步,左手边有一辆金杯车挡住了视线,在左转弯的时候与一辆电动车相撞,当时我的车头已经转过去了,他当时车速快,从我车头中部左到右滑倒,出现伤情,交警到场看到就说我转弯得让直行,没有听我解释就判我全责,现在伤着在住院治疗,我没钱垫付,有保险,他要起诉怎么办?
-
机动车在保险期内发生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的,需要由公安机关确定机动车承担的责任,然后按照责任承担事故的损失赔偿,在赔偿结束以后,按照保险
合同条款中投保内容申请
保险理赔。理赔时,首先是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提交相关资料,保险理赔窗口受理审核,保险公司上级审批同意,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保险金的数额后,支付相应的赔偿。
为了抢救受伤人员的,可以让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范围内给予垫付。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