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因病去世的幸存家庭成员有任何补偿吗?

其它
2019-12-04 12:07: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资是劳动报酬,企业职工没有退休因病死亡,企业不补发工资。职工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因病死亡,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费和抚恤金,具体标准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
    另外,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可以继承。用人单位没有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丧葬费和抚恤金。工资是劳动报酬,死者不可能再提供劳动,工资只是发放到死亡当月止。
    《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 职工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因病死亡,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费和抚恤金,具体标准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另外,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可以继承。《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
    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 职工因非工伤在职死亡,一般发给丧葬补助、一次性救济金和一次性抚恤金。下面,关于职工非工伤在职死亡的知识内容。   依据广东省劳动厅《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相关规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发给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或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
      丧葬补助费的标准:3个月工资(月工资按当地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计,下同);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标准:6个月工资;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在职职工6个月工资。
      已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死亡,由当地社会保险机构按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发放待遇;在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除有规定纳入社会保险支付的地方外,由企业按上述标准发给死亡抚恤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乙款规定“工人与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丧葬补助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两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 下,按其供养直系亲属人数,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到十二个月。
    详细办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定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三条 工人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退职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乙款的规定,除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本企业的平均工资2个月作为丧葬补助费外,并按下列规定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一次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
      第二十四条 工人职员因工死亡或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其供养直系亲属具有工作能力而该企业需人工作时,行政方面或资方应尽先录用;受其供养的子、女、弟、妹有入该企业所办学校就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全家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在实行劳动保险的企业内工作,其共同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丧葬补助费应由其中一人领取,不得重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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