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民工在施工工地碰伤应当如何规定承包人赔付

其它
2019-12-04 10:02: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工地上受伤如何赔偿这个问题,应该是按工伤赔偿,其赔偿的标准主要包括:
    1.医疗费=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金额
    2.康复费,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3.住院伙食补助费
    4.交通食宿费,实报实销
    5.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经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同意,用人单位也可以按照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一人的标准支付护理费。
    6.停工留薪工资=本人工资X元*停工留薪月数
    7.辅助器具费=辅助器具费用限额X元*(20/使用年限)
    8.伤残待遇,主要包括: 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9.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 你好,关键要看是工伤纠纷还是雇佣损害赔偿案件。如果属于劳动纠纷应先申请工伤认定,再依法申请作出劳动能力鉴定,就鉴定结论要求赔偿,协商不成的提起劳动仲裁。 工伤的赔偿依据是本人工资和社平工资,起诉的被告主体是单位或个体法人
    而如果属于临时性的劳务、雇佣行为,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协商不成可以直接起诉要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 工人跟着包工头在建筑工地干活,因为包工头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根据劳动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四条“建筑施工、矿山 企业 等用人单位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之规定,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为用人单位,工人为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受劳动法的调整。工人在工地上工作期间受伤,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一)款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即使没有劳动合同,仍然可以申请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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