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以办理的:
1,只要是在我国境内的正规医院出生的婴儿,都有权利获得《出生医学证明》,这是无条件的;
2,当事人没有结婚证件,就生育子女的,一般来说,需要根据户口申报地的计生政策的规定,缴纳一定数量的社会抚养费后,子女才能享受到正常的村民/居民的待遇;
3,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一般来说,只需要提供婴儿父母的身份证、户口本即可;
4,当事人具体可咨询孩子出生地的接生医院,或者当地的妇保院。
二,《出生医学证明》:
1,《出生医学证明》由国家卫生与
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印制,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编号;
2,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主管全国《出生医学证明》工作,委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的具体事务管理工作;
3,《出生医学证明》必须由批准开展助产技术服务并依法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