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5月16号下午四点五十在新城广场过马路,被一辆电瓶车撞到,头部受伤,当时流了很多血,肇事者将我送到第四医院之后,给我留了一个电话,趁在我做检查时逃跑,打电话没人接,最后关机。我前后花了一千多块,后期还有换药费之类的费用。后来我报了警,联系到交警大队,交警大队联系肇事者,让我等消息。我现在该怎么办?

2019-12-04 02:55:46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民事赔偿的标准是一样的。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赔偿标准按照相关法律来说需要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
    但60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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