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工作范围内,被山体滑坡掉下来的石头砸了右腿,粉碎性骨折,已出院,现在一年多了,未取钢针,已做伤残鉴定,10级,保险公司已赔付,但是双方未达成共识,也就是没有达到我们自己的要求,赔付相差太远,现在,我们应该走怎样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又应该怎样做呢?

2018-09-03 10:07: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伤残鉴定的范围主要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
  • 一般工伤鉴定结果下来以后,如果公司缴纳了社保,则公司需承担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并且必须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以后,公司才会支付给劳动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则有社保部门按照员工缴纳的社保基数进行相应的赔偿;如果没有为其缴纳社保,这些所有的赔偿都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需要继续支付员工工资。
  • 如果是工伤,在受伤之日起30日内要求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单位没有申请,你可以在1年内申请。否则就过了诉讼时效,劳动局将不在受理。先申请工伤认定后,还要申请工伤伤残等级鉴定,之后在提起劳动仲裁
    按照你所陈述的案情,应该构成伤残,同时在工地上干活的,如果是包工头带班的,也可以将发包人、承包公司、包工头作为共同被告,按照雇员受损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提起诉讼,相比较工伤程序,直接按照本案由起诉速度要快。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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