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朋友来我店里,隔壁养了条狗,是拴着的,朋友过去逗狗,被狗咬伤了,这个责任是怎么划分的

2019-12-03 17:26: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狗咬伤你朋友,这明显是侵犯了你朋友的人身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狗作为狗主人的财产,对狗有着管理义务。由于管理不慎,所饲养的动物造成你骨折损害,狗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种情况下,狗主人方有一个免责事由,如果你对损害发生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对方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3.在下面两种情形下,对方完全承担责任,没有任何免责事由:第一,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比如没有栓狗链等。第二,该狗是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
    4.你朋友应当被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5.对方拒不赔偿的,你朋友可以依法起诉。
  • 你好,根据民法通则相关规定,如果人家没有主动挑衅你的狗,你应当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据此,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责任,   动物饲养人对自己饲养的动物一定要严格看管。否则,造成他人人身损害要负赔偿责任。
  • 动物致害责任使用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动物天生具有致人损害的危险性,由于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对动物负有管束的义务,因而也就必须对动物所具有的危险性负责,保证使它不至于造成他人的损害。因而,处法定抗辩事由外,不能以证明自己没有过错而免责。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时,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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