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工作五年企业无端解聘,失业险如何领

2019-12-03 09:40: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按下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 就公司无故拖欠工资甚至辞退,我们可以到用人单位工商注册登记的同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可以看出,无故拖欠职工工资,资方要支付拖欠工资、补偿金(25%拖欠工资额),必要时还要支付赔偿金(但要以造成实际损害为前提)。
  • 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的员工,被用人单位辞退,属于非本人意愿终止劳动合同,可以领取失业金。
      《实施若干规定》第十三条 失业人员符合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一)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五)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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