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伤事故2年多了、企业沒有申请工伤事故,本人都没有申请工伤事故,如今如何解决?

2019-12-02 12:02:4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伤待遇;当然需要先办理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
    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各省的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
    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 发生工伤损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应该按照以下的程序处理:  
    1、进行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于1年内提出申请。  
    2、对工伤认定不符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3、伤情相对稳定后,如果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内容包括劳动功能障碍和生活自理障碍。  
    4、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5、根据伤残鉴定的等级,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赔付。
  • 工伤申报的五个步骤:  
    一、工伤申报申请  申请人按规定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供相关的材料。  
    二、工伤申报受理  
    1、保险科接到申请后15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对不属于本管辖的告知申请人。  
    2、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在30日内补齐材料。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  
    (二)医疗诊断证明(病历、费用清单、检查单等)复印件1份;  
    (三)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四)交通事故的,提供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如受伤职工为驾驶员的附驾驶证复印件;  
    (五)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事故伤害的,需提交公安部门或法院的有关证明;  
    三、工伤认定  
    1、经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60日内(特殊情款可以延长30日)做出工伤认定结论通知并告知单位和个人。  
    2、对不能提供劳动关系货事实劳动关系证明的,告知申请人提起劳动仲裁以确定劳动关系,仲裁时间不累计在受理的规定时间内。  
    3、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要告知申请人。  
    4、对认定为工伤的发工伤证。  
    四、工伤鉴定  停工留薪期满或资料伤情基本稳定的,申请人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  
    五、工伤保险待遇  经鉴定符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的,申请人想社保中心申请待遇审核。根据核定的待遇,社保中心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工伤职工给付待遇。
  • 如果没有公司盖章的工资条、工牌等能证明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的话,就只能够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是否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之后,再申请工伤认定。确认劳动关系的程序。
    大部分工伤案件都存在劳动关系不明确的问题,由于劳动关系是进行工伤认定的必备要件,在劳动关系不能得到证明的情况下,工伤案件的其他程序也就无从谈起。因此在劳动关系不明确的情况下,进行劳动关系的确认也就成为第一步要走的程序。
    通常情况下,是通过劳动仲裁委员会或是人民法院来确认。这里如果只走仲裁,那么 60 天,然后如果单位不服上诉一二审,那么半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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