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小孩上幼儿园小班,今天在学校把别的小孩咬伤了,我也已经去给他打了狂犬疫苗和破伤风一些治疗,但请问学校有责任么?

人身损害赔偿
2019-12-02 08:51:3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侵权责任法》关于幼儿园过错责任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幼儿园的保护义务包括安全教育根据幼儿的年龄和认知能力对幼儿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开展活动前,检查场地、设备、幼儿衣着(鞋子),交代纪律与游戏规则;
    规范管理完善幼儿园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如饮食卫生、安全保卫、健康检查等制度),制定合理、明确的幼儿行为规范制度;确保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用具等符合安全标准。
  •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民诉法解释》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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