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他人欠我钱,有借据,随后承诺还贷時间来到,能否申请办理支付令

其它
2019-12-02 07:16: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5、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 申请支付令的条件:
    虽然申请支付令具有可以尽快实现债权等优点,但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否则法院不予受理。申请支付令应具备的条件包括:
    (一)请求给付的必须是金钱或者汇票?本票?支票以及股票?债券?国库券?可转让的银行存款单等有价证券。
    (二)请求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必须是已经到期的或者过期的,且数额必须是确定的。
    (三)债务人负有给付义务,且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没有其他债务纠纷。
    (四)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五)必须向债务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六)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并给付的数量及所依据的事实?证据,其中特别是应提出能证明所请求债权存在的债权文书;申请的目的,既要表明请求法院督促程序发出支付令的意愿。
    (七)所请求的债权未超过法律保护的二年诉讼时效期间。
  • 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未约定还款日期的,从权利人可行使权利之时起算,如果您在此期间内主张过要求对方还款,或者对方承诺过还款,诉讼时效中断并重新起算两年诉讼时效。但从借款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一般不再予以保护。
    当借条中名字与身份证上的姓名不一致时,债权人就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明这两个姓名为同一人。如可通过所在派出所、居(村)委会出具一张证明。如果有见证人在场,可以找见证人作证,以证明这两个姓名是同一人,以此来认定借贷关系的存在。
    若没有见证人,也可申请笔迹鉴定,以证明借条的真实性、关联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