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租房办幼儿园,现准备转让给下租户,可房东说要按合同收取我转让费的3%,我该怎么办?

2019-12-01 20:44: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东不可以强行解除租赁合同

    当租赁合同未到期时,没有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租客又不愿协商解除合同的,房东是不可以强行解除租赁合同的。

    即使房东强行提前解除合同的,如将租客的东西搬出来的,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租客可以要求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继续租房。

    倘若双方协商不成的,租客可以收集证据资料,到法院起诉索偿,要去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 一、如果是出让方,最主要是注意股权转让款支付的条件及时间点,和股权转让款支付的可靠性;
    二、如果是受让方,需要关注的内容比较多,最主要的几点如下:
    1、要确保收购的目的可以实现,就是为何要购买这个股权,什么最吸引你,要有合同条款可以保证;
    2、公司的或有债务问题,最后由老股东为公司的或有债务承担责任,可以考虑预留一部分股权转让款作为或有债务的保证金;
    3、公司的核心资产问题,要核实产权,有无权利负担;
    4、公司的人员安排,防止收购之后公司的核心人员离职,导致收购落空;
    5、收购的公司股权所有权有无争议,有没有隐名股东等情况。
    以上这些情况都是最核心的内容。公司股权转让涉及的法律风险非常多,建议由专业的律师为您办理!
  •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7条的规定,公民的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1、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没有按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没有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开发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5、权属有争议的。
    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况。
    房地产转让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一律认定为无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