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流产假是产假还是病假,请流产假需要什么证明

妇幼权益
2019-12-01 20:05: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险字〔1988〕2号)规定,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给予15-30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含人工流产)的,享受不少于2周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含人工流产)的,享受不少于6周的产假。
    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 应当提交用人单位指定医疗机构《医学诊断证明书》。

    劳动部
    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一条工人职员疾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者,须经负责医疗机关提出证明,如当时无法取得上项证明,须由工会小组长或小组劳动保险干事证明,始得享受劳动保险待遇。
    病愈复工时,应取得负责医疗机关提出能工作的证明。

    天津市卫生局
    《关于印发医学诊断证明书管理规定的通知》津卫医
    〔2008〕387号
    三、医师必须亲自诊查患者后方可出具医学诊断证明书,医学诊断书应客观、全面,每项诊断都应具备科学的、客观的诊断依据,并与病历中记载的病情和检查结果相符,主要处理意见也应在病历中记载备查。

    四、医师开具的诊断证明书、休假证明,日期应填写就诊当日,当日盖章有效。原则上,急诊开具病休假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门诊不超过1周,慢性病不超过2周,特殊情况不超过1个月。
    门诊病休证明书仅供病人单位参考。

    七、诊断证明书应加盖医院专用印章方为有效,负责加盖公章的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定对诊断证明审核、把关、登记、保存。
  • 具体如下: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产假分别按下列情况执行
    (一)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七十五天。????
    (二)难产者,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三)妊娠三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三十天;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四十五天。【晚育假、晚育护理假】:????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时,年满二十四周岁的,为晚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