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朋友怀孕半个月了,因为结婚彩礼和家庭交流是不相容的。女朋友自杀了。我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其它
2019-12-01 14:59: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三、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四、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
    (二)中的规定,只有符合以下情况,人民法院才支持返还彩礼: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如果不符合这三种情况,法院不支持返还彩礼。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那么如何理解生活困难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二十七条: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
  • 结婚不久,男方提出离婚,并退还彩礼,原则上不退还。但以下有几种情况例外,如上诉法院,则法院会依实际事实予以支持。
    1、女方有严重过错在先。如结婚时发生婚外情。
    2、女方属于骗婚行为。
    3、女方属重婚行为。
    4、女方虽与男方结婚,但从未与男方共同生活,并与他人同居。
    5、女方在结婚前故意隐瞒重大刑事犯罪而导致男方的离婚。
    除此之外,法院基本不支持退还彩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