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能对物流中丢失的没有保证价格的货物提出索赔吗?

其它
2019-12-01 08:27: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合同法》第39条:“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订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快递公司运单是一张格式合同,只赔偿三倍运费给消费者是不合理的。而且按照《合同法》第311条规定,除了具有不可抗力等特定免责事由的情况外,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以及《消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 物流公司丢件的,是要给予寄件人相应的补偿和赔偿的。
    《合同法》、《邮政法》明确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承运人原因造成邮件丢失、短少、毁损或延误的,其中未保价邮件按实际损失价值赔偿,但有一个最高价值的上限,就是不能超过所付邮费的三倍。
  • 中国法律有对于货物运输中货物赔偿的规定。请参见《合同法》三百一十一条、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一条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百一十二条 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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