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爷爷被判盗窃罪,会影响他的孙女吗?

刑事辩护
2019-11-30 18:37: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判盗窃罪的犯人可通过以下情况减刑: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
    1、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2、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院关于盗窃罪的数额规定: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 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

    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所谓数额巨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千元至2万元以上。
    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巨大的起点为250份。其他严重情节,是指除数额巨大以外的其他严重情节。根据《解释》第6条第3项之规定,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⑴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⑵盗窃金融机构的;⑶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⑷累犯;⑸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⑹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⑺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⑻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
    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l款之规定,盗窃国家二级文物的,亦应依本幅度最刑即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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