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 工地受伤后误工资是多少?

2019-11-30 18:33: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伤者应当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再病情稳定的时候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最后根据伤残等级申请工伤赔偿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 对于工地上受伤如何赔偿这个问题,应该是按工伤赔偿,其赔偿的标准主要包括:
    1.医疗费=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金额
    2.康复费,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3.住院伙食补助费
    4.交通食宿费,实报实销
    5.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经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同意,用人单位也可以按照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一人的标准支付护理费。
    6.停工留薪工资=本人工资X元*停工留薪月数
    7.辅助器具费=辅助器具费用限额X元*(20/使用年限)
    8.伤残待遇,主要包括: 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9.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 需要看当事人被评定的伤残等级,由此来定伤残补助金金额。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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