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你能处理
离婚
案吗?
离婚
2019-11-30 12:50: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离婚房产分割首先应明确该房产是否为
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一般先协商,协商不成再走法律程序。
例如:
1.两人一起供房,房产又是婚后的,肯定是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配。
2.怎么分配一般都是看你们协商还是走法庭,协商就是看你们怎么能达成一致即可,一般都是一人拿钱一人拿房,一人一半以后也不
可能住在一个屋檐下,这是普遍的解决方式。走法律要看你们谁是过错方,最终按照比例来分。
1、携带离婚调解书、身份证到做出离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或者不履行人所在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人民法院审查申请强制执行文件材料,决定是否立案;
3、申请强制执行立案,申请人向人民法院交纳执行费用;
4、人民法院进入执行程序。通知被执行人按照调解书履行(必要时可以采取扣押、查封、冻结、
拍卖
被执行人的财、物)。
5、人民
法院执行
中止或终结。查明被执行人确实无力承担履行能力的,可以作出执行中止的决定;被执行人履行执行标的的,执行终结。
6、人民法院通知申请人。
当事人
结婚
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
结婚登记
;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
(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 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必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第十条 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应当建立婚前健康检查制度。实施婚前健康检查的具体地域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一条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当注销其离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结婚证起,确立夫妻关系。 第十二条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
法定结婚年龄
的;
(二)非自愿的;
(三)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或者暂缓结婚的疾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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