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孩子,我们没有办结婚证,但想解除这段婚姻,该怎么办

2019-11-30 05:51:5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在中国,中国人和外国人结婚,必须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一方是中国公民。中国公民指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身份证明。但是也不是所有的中国公民都可以和外国人结婚,如现役军人、专业军人、外交人员、公安人员、机要人员和其他掌握重大机密人员均不可与外国人结婚。
  • 双方均无配偶之间的同居有孩子:
    此种情况最为普通。同居期间生的孩子和婚生孩子是一样的。所以,此时解除同居关系,孩子归谁具体看孩子的情况、父母的情况而定。
    1、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
    2、 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
    3、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4、 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这个会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抚养协议,或者在法院的参与下达成抚养协议。
  • 合法有效的婚姻:只要经过登记,同时不属于无效和被撤销的婚姻,都合法有效。
    无效的婚姻: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可撤销的婚姻
    第十一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没有办理结婚证,就不是法律上的婚姻关系;但是没有结婚证不影响抚养权的归属,孩子的抚养权属于父母,这是义务必须的。所生孩子应当受法律保护,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如果对同居期间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有争议的,可以另外以同居期间析产纠纷或者抚养权纠纷起诉至法院,单纯起诉解除同居关系,法院是不会受理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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