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公司要求我转岗,我不接受转岗,希望拿赔偿走人。但公司说如果赔偿,那在离职证明上就要写明“辞退”字样,并暗示如果今后背调,会做出对我不利的反馈。请问这样合法么?

2019-11-30 01:35:0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劳动者辞职,是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的。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双倍工资。
      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 关于劳动者与单位之间调岗问题,有多种情况,要根据具体情况处理,例如:员工不同意转岗减薪,单位不能强制执行,否则单位将属于违法.这种情况,员工或者单位可以提出解除合同.若是员工提出解除的,单位无需支付任何补偿;若是单位提出协商解除的,单位要支付员工一年工龄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如果是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单位需要支付一年工龄二个月工资作为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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