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工地二次结构,A手底下干活没有合同,只是口头协议。现在活已完工。公司以给A儿工钱全部算清。可A拿了钱。钱就是不给我。电话不接,欠条不给打。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2019-11-29 23:03:2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伤害的,可以分以下几种情况:
    1.劳务关系,就是动者与雇佣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或者签订的是雇佣关系的合同等,雇工在从事雇佣劳动中受伤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的规定办理。
    2.劳动合同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有劳动合同或者属于实际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在从事单位工作、准备工作、收尾工作等过程中受伤的,属于工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要先作工伤认定、偿劳动能力鉴定,这二个鉴定作完后,才能依据相关规定计算出赔金额。
  • 没有订立完备的书面合同,有两种补救方法:
    1、双方事后可以协商补签借款合同,在凭借款合同维权。
    2、如果不能补签借款合同的,可以收集保存以下相关证据,通过至法院起诉维权索偿。
    (1)证人证言。
    (2)录音录像、电子数据资料。如电话录音、聊天记录、往来邮件等。
    (3)书证。如银行汇款单、银行汇款记录、收条等。
    通过起诉追回欠款的,要注意几个实际问题:
    1、注意诉讼时效
    (1)如果约定还款期限的,在借款人逾期未还款之日起两年内,随时可到法院进行诉讼,要求对方还本付息。
    (2)如果双方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出借人最长可在二十年内随时到法院进行诉讼,要求对方还本付息。
    2、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
    可到被告所在地方法院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立案起诉。
    3、带好上面讲到的证据
  • 没有合同还有其他证据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规定,证明劳动关系方面的证据按证明效力依次排列如下:
    1、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此项暂缺,不过后续的可以证明。
    2、工资卡、工资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或记录、单位盖章的职工花名册;
    3、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4、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5、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6、用人单位盖章的考勤记录;
    7、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  买卖双方未签订合同:买卖双方未签订合同(应该是书面合同 )的,所欠债务有法律效力。
      买卖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根据的,实际上在双方间成立的是一种口头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以口头形式签订的合同,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合同,因履行口头合同而产生的债务当然也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法》
      第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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