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姐是精神病患者,现在在医院看病,住了差不多快有一个月了,本来想是不用多久就可以出院了的,结果同房间走了个病人又来了个,我姐姐跟她住同一房间里,有时候不知道他们说些什么,结果聊着聊着病情恶化了,医院有没有责任?应不应该负责?
-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医生忘记患者导致理疗过度,建议先申请
医疗事故鉴定,因院方诊疗行为导致损害的,需要依法承担责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建议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了建议起诉维权。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