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亲哥哥以前无尝赠予我一套房屋定居,我等有房屋再退还给他,房地产也产权过户帮我了,如今想偿还的他,能够如今人们这一规划区的房屋不可以产权过户了,由于要拆迁。我想如何做才可以证实这套房屋早已退还给他了,仅仅临时过不上户?

拆迁补偿
2019-11-29 11:11:4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屋赠与手续:
    (一)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赠与书的主要内容为:
    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2、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
    3、赠与的理由;
    4、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坐落地点;
    5、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
    6、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签名日期。
    (二)办理公证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
    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
    2、赠与书;
    3、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4、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
    (三)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 房屋赠与人与受赠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办理公证;
    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移过户登记,并提交材料;
    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房屋过户需要过户双方的夫妻双方同时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并提交资料,如果房屋的贷款未还清,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房屋的所有权,应当提交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屋转让的书面文件。
  • 二手房过户基本程序:签买卖合同、递件、交税、完税过户、领证。不同地区有时程序不同,比方有可能先交税再递件。
    签买卖合同是指:买卖双方连同中介方(如果有的话),就房产价格、交楼方式、付款方式等的协商签合同。
    递件是指:买卖双方本人带相关资料去房管局申请房产转移登记。买方带身份证原件。如贷款要首套房证明等还要按房管局要求先到相关部门开具。卖方带身份证、房产证、房产原相关税费发 票等原件。
    交房管局买卖合同可以用房管局版本到房管局后再签。(大城市有很多已实行网签的,就是在网上先申请预受理号和填表,再递件,免得你在房管局排队)
    交税是指:房管局收件后,按其要求时间到相关税局部门交纳各种税费。
    买卖双方各自带身份证原件交各自的税费。
    完税过户是指:买卖双方交纳各自税费后,双方一起带身份证和各自交税费的全部发 票单据,到房管局审察确认已完税,完成过户,领取过户回执。
    领证是指:买方按过户回执指定时间,带身份证和过户回执到房管局领取新房产证。
  • 房屋赠送过户办理流程:

    第一步:买卖双方自己去签订房屋赠与合同。

    第二步:买卖双方还要自己去房屋所在地地税局报税。

    第三步:买卖双方在报税完毕后,就可以去当地房产交易办理房屋房产过户手续了。

    房屋赠送过户资料:

    1.赠送与被赠送双方的身份证件以及赠送方的婚姻状况证明

    2.赠送方房屋的地税完税以及房屋证明;

    3.赠送方与被赠送方签订的房屋赠与合同;

    4.赠送方的房屋房产证,必须是无抵押、无限制的房产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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