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碰到了一房二卖的事儿,但全部住宅小区也没有房本

2019-11-29 10:02: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购房者如何防止一房二卖呢?
    一、购房者要进行产权调查。
    交易中心通常备有房屋的原始记录,包含房屋所有的基本信息,如房屋土地状况、产权共有人等。发现房屋产权证上的记载与调查结果不相符时,购房者要注意了,卖房者有可能是一房二卖。
    二、提存房屋产权证。
    签订买卖合同后,若未办理过户手续,房屋产权证仍由卖房者持有。有些购房者看到房屋产权证后,会误认为产权仍为卖房者所有,为卖房者一房二卖提供了便利。购房者可要求卖房者将房屋产权证提存在第三人处,待办理过户时,再从第三人处取出。
    三、购房者要在交易中心登记后,再向业主支付首付款。
    这样可以避免某些人将房屋一房二卖后,再诈骗购房者的购房款。
    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买受人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法》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什么是一房二卖?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法律禁止“一房二卖”,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就同一商品房又与第二买受人订立同样的合同时,其对于该两个买受人均负有转移该商品房所有权的义务。对其中任一买受人不为履行时,该买受人可以依法请求债不履行而产生的损害赔偿责任。  
    1、开发商为第二买受人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在此种情形下,第二买受人依登记取得商品房所有权。开发商这一登记行为可以认定为默示的拒绝,只能向第一买受人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2、开发商为第一买受人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后,又与第二买受人成立以同一房屋为标的物的买卖。
  • 延期不超过一年的情形,开发商应在房屋交付后3个月内办理房产证,未办理的,除双方有特殊约定外,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可以先与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开发商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限期办理房产证并给付违约金
    若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你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延期超过一年的情形,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起诉开发商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合同、补充协议文本,还要提供开发商的法定代表人、住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在开发商辖区法院起诉庭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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