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踏板摩托车和一辆小车撞了,我正常行驶小车从旁边洗车出来当时他旁边停了一辆车完全没有我这边的视野而且也没有人在他前面帮他看。他一下出来我给撞上了。他承认责任全是他的。我们私了人没事,他说修理费他全出他买的是全保,现在修车师傅说没有我那个车的配件修不好然后我让修车师傅估计大概得多少钱然后让他赔我就算了。但是他说得开票,不开票不赔,已经过了五天了。我的行驶证和驾驶证都有但是他已经拿去到交通局去把报保险的办理了。怎么办?

2019-11-28 20:39:48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对于事故的责任,应由交警部门进行调查后,根据调查情况来依法认定。在一般情况下,如果摩托车逆行,而小车属于正常行驶且不存在其他的过错的,则应由摩托车驾驶员负事故的全部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