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解除销售合同的法律费用是根据什么标准收取的?

2019-11-28 19:33: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民事合同纠纷诉讼费用,一般来说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
    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
    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
  • 如果买卖合同中没有约定合同的解除条件,那么按照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一般是指当事人签订合同时不能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事件,一般指地震、台风等,在合同的履行过程当中发生此类事件,导致房屋灭失。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义务。比如卖方不想卖房,并明确告知买方房子不卖了,则买方就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比如卖方不办理过户手续,超过半年或者一年仍未办理过户手续,导致买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有因合同发生的纠纷,可以由双方当事人通过订立合同争议条款自由约定由哪个法院来管辖,这在法律上称协议管辖。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约定一个对自己有利的法院(往往规定在本地法院)来管辖案件,以节省费用,避免地方保护主义因素产生的不利影响。应注意的是,合同当事人的这种自由选择权是有条件限制的,这些限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协议管辖不得违反级别管辖与专属管辖。 
    二、被选择的法院必须与合同有关联,即只能在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的法院中进行选择,而当事人在制订合同争议条款时应做到表述明确,选择的管辖法院是确定、单一的,不能含糊不清,更不能协议选择两个以上管辖法院。如类似因本合约发生的任何诉讼,双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约定,虽在一般情况下不会被认定为无效,但若发生合同双方当事人同时提起诉讼的情况,则很容易引起管辖争议,造成诉讼程序的延长,诉讼成本的增加,给当事人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三、合同当事人只能就第一审案件决定管辖法院,而不能以协议决定第二审法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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