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亲戚开的超市里面上班,我今年刚满16岁,由于一时糊涂,盗窃了亲戚超市的9850元现金,亲戚报警了,我现在是取保候审,但是亲戚写了谅解书,我也积极的退款,检察院会起诉我吗。

刑事辩护
2018-09-02 17:49: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盗窃案,取保候审后,如果司法机关认定不予起诉,或者犯罪不成立的,不会留案底。如果确定有构成犯罪,会留下犯罪记录。取保候审跟是否会留下犯罪记录没有直接关系。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 1、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2、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取保候审;
    3、保证金交由执行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
    4、在侦查阶段,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委托的律师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的,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公安机关接到申请书应当在七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5、在审查起诉阶段,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委托的律师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取保候审的,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经检察长决定,检察院应当在七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   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不是案件的终结,与如何判决没有直接关系。因此,是否获得谅解也与其无直接的关系。案子最终的判决还要取决于司法机关进一步侦查、审理。
      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在侦查期间,可以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通信进行监控。
      第七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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