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3年3月离婚,孩子14个月,因为感情破裂离婚,双方协议离婚每月支付孩子600块,但是还没有坚持一年就不给了,现在我只知道他的电话号码,多次和他协商他都不之声,打电话被拉黑,这么多年从来没有打过一次电话问问孩子,也没有看过孩子,现在我想起诉可是不知道他现在在哪里工作,该怎么办,他是徐州人但是上大学在南通上的,户口到现在还挂在学校,身份证号码我有的,该如何起诉?

离婚
2019-11-28 11:03:57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你好,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准备、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   
    (一)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三)原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交给法院;   
    (四)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交给法院;   
    (五)孩子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六)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离婚必备条件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七)其他主张自己诉讼请求成立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