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和律师签订交通事故委托代理协议的时候,说好三关(交警大队、检察院、法院)费用,并签字了,后来我方申请复议,对方为了阻止复议提前向法院起诉民事赔偿,复议自动停止。我方口头委托律师如果民事开庭由现律师代理民事,并把定金交了,但没有签合同。后来在检察院双方调节了,检察院撤案了。律师直接在我以前的合同上把民事代理费加上了,她不同意退我交的民事代理费,请问我可有依据要回这个费用。

2019-11-28 07:03:25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代理人代理他人签订合同时,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⑴勤勉工作,尽自己的最大可能性,力争使合同条款有利于自己所代理的当事人。  ;  ⑶代理人在代理他人订立合同时,只能充当合同一方当事人的代理人,不得同时充当利益存在冲突的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代理人,也就是禁止双方代理行为。
      ⑷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订立合同。  ⑸代理人负有向被代理人报告的义务。在被代理人要求报告或代理人认为有必要时,代理人应将处理代理事务的一切重要情况告知被代理人,被代理人享有对此情况的知情的权利。
      ⑹代理人负有对被代理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的义务。商场如战场,商家的经营状况,客户来源,市场目标等等经济信息就是商家最为宝贵的无形资产,就是合同谈判过程中的砝码。
    代理人接受了被代理人的委托与对方签订合同,必然会了解到被代理方一定程度的商业秘密,该秘密一旦被泄露,往往会给被代理人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