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婆婆死了户口没有注销 这种情况不告知子女公公可以私自再婚领证吗?还是必须户口注销 拿着死亡证明才可以去登记领证必须户口注销 拿着死亡证明才可以去登记领证?老婆婆死了户口没有注销 这种情况不告知子女公公可以私自再婚领证吗?还是必须户口注销 拿着死亡证明才可以去登记领证?

2019-11-27 19:45:0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对于再婚登记需要什么手续,《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再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三)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四)离婚者需提供离婚证、离婚证明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  如何申请办理再婚登记  当事人双方只需携带上述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结婚即可。
  • 协议离婚需要备齐以下材料,然后去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1)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4)各提交两张二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5)在离婚登记现场由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协议离婚,手续完备,当时即可办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管理规定:公民死亡是城镇户口在葬前,是农村户口在一个月以内,由死者的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凭死亡证明和有关证明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户口手续。殡仪馆只认死亡证明,只要有死亡证明就可以,可以火化了之后再去派出所注销户口,在规定时限内就可以,这个没影响。
  • 公民死亡,死者家人办理死者的死亡证明时候,会注销死者户籍。  《户口登记条例》规定:  第八条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