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已经一年了,前夫不迁户口该怎么办?

离婚
2019-11-27 10:40: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后,办理准迁证需要的证件:落户申请;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落户户主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派出所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本人与户主的关系证明;离婚证原件、复印件。
    派出所审查材料没问题后,带着材料去公安局办理,办理完成后带着准迁证、户口页、身份证去户籍所在地办理迁移证。
    之后带着准迁证、迁移证、落户申请、身份证落户即可。
  • 婚后,户口这样处理:
    1.迁回原籍
    离婚后的户口迁移,女方往往是迁出的一方,这并不妨碍户口迁移手续的进行。关于离婚户口迁移,我国《户口登记条例》中第10条、第13条和第19条都作了相关规定。
    公民可以根据当地户籍的有关规定,原户口所在地同意迁回的,可以就回迁回结婚前原户籍所在地。
    2.另立门户
    由于户口政策各地规定多有不同,另立户口的条件也会因时因地而异。
    通常情况下,是需要有独立的房产作为条件的,并符合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的条件方能办理。在我国,离婚方式会对户口迁移手续的办理产生影响。离婚包括协议离婚诉讼离婚,相应地,法律也规定了不同地户口迁移手续。
    如果是诉讼离婚或者调解离婚,还需要凭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到相关部门办理。
  • 协议离婚后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反悔的可以在一年内起诉,如果孩子抚养关系反悔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6条的规定中也可以看出,该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变更: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