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还在中介公司买来二手房,楼价52万,服务费5000元,之后房产中介公司又要扣除贷款服务费,我想问一下这一合理合法吗?

2019-11-27 07:11: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介收费标准
    1、中介费:一般现金按1%,贷款按2%计收中介费。
    2、贷款服务费:按成交额1%收取。
    3、担保费:个别中介公司额外收取
    0.5%的交易保障服务费,俗称“担保费”。
    4、代办房地产登记服务收费,最高不超过500元/宗。
    5、代办贷款服务收费,最高不超过300元/宗。
    6、办理房屋入住有关手续收费,最高不超过200元/宗。
  • 通过中介卖房注意事项:
    1、注意房子的产权问题,是否齐全,如果买的是刚交付不久的新房,还没有到该下房产证的时候,也要注意看一下此楼盘开发商的资质,是否有过硬的良好表现,比如,曾经开发过什么样的房子,是否都下证了?现在这个暂时没有下证的楼盘是否有一期,二期?一期,二期是否都下证了,这些问题都要想到~因为确实有十年八年都下不了房产证的楼盘。
    2、关于升值潜力:很简单,你看看周边,如果你想买的那个小区,周边没空地房子都盖满了,附近也没有什么大的商场要开业,也没有什么学校要新建,也不会有地方再建公园,那么,这个小区的升值潜力就是和所有地区的一样,别的地方涨多少这里就涨多少,不会比别的地方涨的特别快和特别高。
    3、你非专业,你挑的房子有可能是自己喜欢的,可不见得是性价比最高的,如果你的房子只是买来投资而不是单纯的自住,那么就找一个值得你信任的房产经纪人吧,然后相信他为你选的房子,怎么去观察这个经纪人值不值得信任呢,用做私单诱惑他,如果你出的砝码已经足够高,他还不为所动,那么这个人基本上就行了。
  • 2010年4月、6月,国家部委分别颁布实施了国十条、京十二条、三部委二套房标准等一系列调控政策。如果购房人由于政策变化导致无法按照原合同申办房贷的,则根据购房人的需要可分别采取如下措施:如购房人需要继续购房可以变更合同(加付首付、延长贷款期限)后继续履行合同,如购房人不想继续购房则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支付的全部款项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当然,如果不是这些政策导致的购房人无法贷款,那么如果没有特殊约定,购房人应当向卖房人承担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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